关于规范公共选修课、新生研讨课成绩评定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1年02月24日


关于规范公共选修课、新生研讨课成绩评定的通知

教务处通知[2019]   71


各院(系)、教学单位:

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的质量,完善提升公共选修课、新生研讨课课程质量,加强过程考核,公共选修课、新生研讨课课程成绩评定要求参照《本科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管理办法》(沪交教〔201964号)执行。

2020-2021-1学期始,公共选修课、新生研讨课教学班学生成绩优秀率[85分(含)以上或A-(含)以上]原则上不得高于35%


教务处

201912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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